逆行出现交通事故责任划分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下十六种情形通常将被确定为全部责任:1、追尾碰撞前车的、变更车道发生事故的、倒车、溜后发生交通事故的、从路外或非机动车道驶入机动车道发生碰刮的、绿灯放行或没有信号灯控制的路口转弯车未让直行车的、进入环行路口的车未让驶出或在环行路口内行驶的车辆的、跨越道路中心实线或者隔离实线发生事故的、逆向行驶的、右侧超车发生交通事故的0、超越前方正常掉头、左转弯、超车的车辆时发生碰刮的1、冲红灯发生交通事故的2、有禁止掉头标志、标线的地方以及在人行横道、桥梁、陡坡、隧道掉头发生交通事故的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视情况而定。如果小车在高速公路上逆行的,将会扣12分,罚款20元至200元。如果小车在其他道路上逆行的,将会扣3分,罚款20元至200元。再加闯红灯的话会再扣6分,罚款20元至200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第一条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 :(一)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三)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四)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五)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六)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七)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八)驾驶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九)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以及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十)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十一)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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