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忘带行驶证会受到什么处罚

发布时间:2022-06-11 10:16:02 来源:整理于互联网
对未随身携带驾驶证的处理如下:论驾驶人行驶中违法与否,均不允许再驾驶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驾驶人提供驾驶证。然后,根据驾驶人提供驾驶证的情况分别进行处理。1、驾驶人提供了驾驶证,如行驶时无其他违法,给予警告或者二十元

对未随身携带驾驶证的处理如下:

论驾驶人行驶中违法与否,均不允许再驾驶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驾驶人提供驾驶证。然后,根据驾驶人提供驾驶证的情况分别进行处理。

1、驾驶人提供了驾驶证,如行驶时无其他违法,给予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及时退还机动车2、驾驶人提供了驾驶证,如行驶时有违法,根据其违法的情况和未随身携带驾驶证一并予以处罚,及时退还机动车3、驾驶人未能提供驾驶证,按无证驾驶处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十九条及相关的法律规定,开车不带驾驶证和行驶证,是一种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行车时未随身携带驾驶证即属于“无资格驾驶的状态”,即“无证驾驶”。

第十条 机动车驾驶员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一次记1分:不携带驾驶证、行驶证的交通部门的通常处理方法为:罚20元以上200元以下;扣1分。

1、“没带证”,而不属于“无证驾驶”。交警部门不会拘留当事人,而只是暂时的扣车。

2、驾驶证没带开车的,扣留机动车,并可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一次记1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规定: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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