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抽血多久送去化验

发布时间:2024-10-08 08:32:01 来源:整理于互联网

五日内送去化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有酒后驾驶机动车嫌疑的人,应当对其进行呼气酒精测试,当事人对呼气酒精测试结果有异议或拒绝呼气酒精测试的,应当立即提取血样,检验血液酒精含量,在提取血样后五日内将血样送交有检验资格的单位或者机构进行检验。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 第三十六条 对车辆驾驶人进行体内酒精含量检验的,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实施:(一)由两名交通警察或者由一名交通警察带领警务辅助人员将车辆驾驶人带到医疗机构提取血样,或者现场由法医等具有相应资质的人员提取血样;(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提取血样后五日内将血样送交有检验资格的单位或者机构进行检验,并在收到检验结果后五日内书面告知车辆驾驶人。检验车辆驾驶人体内酒精含量的,应当通知其家属,但无法通知的除外。车辆驾驶人对检验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检验结果之日起三日内申请重新检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重新检验:(一)检验程序违法或者违反相关专业技术要求,可能影响检验结果正确性的;(二)检验单位或者机构、检验人不具备相应资质和条件的;(三)检验结果明显依据不足的;(四)检验人故意作虚假检验的;(五)检验人应当回避而没有回避的;(六)检材虚假或者被污染的;(七)其他应当重新检验的情形。不符合前款规定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作出不准予重新检验的决定,并在作出决定之日起的三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重新检验,公安机关应当另行指派或者聘请检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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