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重伤鉴定标准

发布时间:2024-10-08 03:36:01 来源:整理于互联网

交通事故重伤的鉴定标准如下:

1、肩关节强直畸形或者关节运动活动度丧失达百分之五十;

2、肱骨骨折并发假关节、畸形愈合严重影响上肢功能;

3、一侧眼球缺失或者萎缩;等等。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规定,伤残评定应以人体伤后治疗效果为依据,认真分析残疾与事故、损伤之间的关系,实事求是地评定。

评定时机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

对治疗终结意见不一致时,可由办案机关组织有关专业人员进行鉴定,确定其是否治疗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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