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赔偿流程

发布时间:2024-10-08 02:54:01 来源:整理于互联网
1、发生交通事故后,根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与责任方协商赔偿;2、当事人也可以同时申请交管部门调解;3、无法协商也无法调解时,可以准备起诉状到人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

1、发生交通事故后,根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与责任方协商赔偿;2、当事人也可以同时申请交管部门调解;3、无法协商也无法调解时,可以准备起诉状到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按照赔偿限额赔付。1,机动车有责任的,赔付限额为110000元;机动车没有责任的赔偿限额是11000元。交强险按照限额赔偿,而不问具体的实际赔偿数额。2,如实际赔偿是18万元,那么再机动车有责任(无论责任大小)的情况下,交强险都支付11万元的赔偿,剩下的按照责任比例划分;若机动车没有责任,交强险也会赔付11000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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