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诉前保全的条件
发布时间:2022-06-08 15:31:02 来源:整理于互联网
1、诉前保全必须是情况紧急。2、诉前保全的申请人必须是利害关系人,利害关系人是指认为自己的民事权益(财产)正受到他人侵犯或与他人发生了有财产关系的争议的人。3、诉讼保全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4、与诉前财产保全有关的民事争议必须有给付内容。法律

1、诉前保全必须是情况紧急。

2、诉前保全的申请人必须是利害关系人,利害关系人是指认为自己的民事权益(财产)正受到他人侵犯或与他人发生了有财产关系的争议的人。

3、诉讼保全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

4、与诉前财产保全有关的民事争议必须有给付内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1、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法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2、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3、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法院院长批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第一百七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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