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伤者出院准备的手续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4-10-07 21:26:01 来源:整理于互联网

伤者出院时应保留资料:住院病历;诊断证明书;出院记录(出院小结);X光片、CT片及报告单;手术记录;以上五项材料为伤者伤残鉴定所需要;医疗费发票;用药明细清单;以上七项材料为伤者将来起诉所需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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