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伤人怎么处理流程

发布时间:2024-10-07 21:24:01 来源:整理于互联网
一、现场勘查1、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即行撤离现场,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必须保护好现场,并迅速报告公安机关。2、值班民警接到指令后,必须严格在承诺制度的时间内快速赶赴现场,并快速处置现场。3、

一、现场勘查

1、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即行撤离现场,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必须保护好现场,并迅速报告公安机关。

2、值班民警接到指令后,必须严格在承诺制度的时间内快速赶赴现场,并快速处置现场。

3、进行现场勘查包括现场访问、摄影、制图、丈量、勘验等系列工作。现场勘查必须做到依法、及时、全面、准确。

4、现场勘查记录经复核无误后,应要求当事人或见证人在现场图上签名。

5、为检验需要,必要时可扣留肇事车辆和当事人的相关证件。

6、与当事人预约事故处理时间。

7、事后展开调查必须依法进行,包括询(讯)问、痕迹提取检验、技术检测、损害评估和其他必要的鉴定。

二、责任认定

1、在调查阶段,必要时可召集当事人进行举证。

2、在查明事故的基本事实和收集充足的证据后,严格接照规定时间依法作出责任认定。

3、公布责任时,必须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讲清事故的基本事实和认定责任的理由与依据。

4、告知当事人若对认定书不服,3日内向上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或应当在民事赔偿诉讼当中一并解决。

三、处罚

1、责任认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应把对责任当事人作出的处罚意见呈送领导审批。

2、根据领导作出的处罚决定填写处罚裁决书。

3、向责任人宣布处罚裁决。

4、告知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的权利和法律时效。

5、办理处罚的相关手续。

6、执行处罚。

四、赔偿调解

1、收集与损害赔偿相关的证明、票据、各种资料。

2、在确认伤者治疗终结或确定损害结果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询问各方当事人或代理人是否愿意进行赔偿调解。愿意调解的,调解次数最多为两次;不愿意调解的,告知当事人可在法定时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3、调解成功后,制作《调解书》,并分别送交当事人。

4、调解未成功的,应当填写《调解终结书》,送交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可在法定时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法律依据:《刑事案件现场勘查规则》第四条 公安机关对具备勘验、检查条件的刑事案件现场,应当及时进行勘验、检查。

《刑事案件现场勘查规则》第五条 刑事案件现场勘验、检查的内容,包括现场保护、现场实地勘验检查、现场访问、现场搜索与追踪、侦查实验、现场分析、现场处理、现场复验与复查等。

一般交通事故的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和营养费。1.医疗费的赔偿标准,医疗费需要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及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及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2.误工费的赔偿标准,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人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人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3.护理费的赔偿标准,护理人员有收人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4.交通费的赔偿标准,交通费一般应当参照侵权行为地的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的车旅费标准支付交通费。5.住院伙食补助费的赔偿标准,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6.营养费的赔偿标准,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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