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处理需要注意哪些

发布时间:2024-10-07 14:52:01 来源:整理于互联网
事故处理流程中,各个环节应注意的事项:1、事故发生后,记住肇事车辆信息(车辆号牌、车身颜色、车型等)护现场,收集现场证据集目击者的证人证言,记录其姓名、联系方式等。2、保留就医、住宿、交通等所有票据,要求医生在病历上写明是否需要护理及护理人

事故处理流程中,各个环节应注意的事项:1、事故发生后,记住肇事车辆信息(车辆号牌、车身颜色、车型等)护现场,收集现场证据集目击者的证人证言,记录其姓名、联系方式等。2、保留就医、住宿、交通等所有票据,要求医生在病历上写明是否需要护理及护理人数、是否需要增加营养、出院后是否需要休息调养及休息时间、是否需要必要的康复治疗等。3、责任事故认定责任事故认定书内容: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责任事故认定书制作时间:事故发生后的10日内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责任事故认定有异议的: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4、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申请条件申请时间注意事项:诉前财产保全情况紧急、不申请会使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交警部门扣押车辆的期限内提供相应担保、保全后30日内起诉中财产保全便于法院判决执行法院诉讼过程中提供相应担保;先予执行医疗费紧张,申请先行支付医疗费法院诉讼过程中提供相应担保。5、伤残鉴定

(1)鉴定时间:应在治疗终结、县级以上医院开具出院诊断证明后进行。(2)鉴定机构:伤残鉴定须委托具有专业鉴定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进行。(3)申请方式:受害人可以在治疗终结后申请交警部门开具委托书,委托鉴定机构进行伤残评定,也可以在医疗终结后,选择直接起诉,再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八条 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在道路上发生未造成人身伤亡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应该自行协商损害赔偿事宜,如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应当迅速报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八十六条 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未造成人身伤亡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在记录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对方当事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驾驶证号、保险凭证号、碰撞部位,并共同签名后,撤离现场,自行协商损害赔偿事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应当迅速报警。

第八十七条 非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者行人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且基本事实及成因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应当迅速报警。

声明:本文转载自互联网,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发送邮件联系删除。
来源:整理于互联网
收起
导航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