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被拉黑有期限吗

发布时间:2024-10-07 06:58:01 来源:整理于互联网
交通事故处理以后,交通部门回答事故中的违法驾驶人作出相应的违章处罚,驾驶证换证时必须将这些违章处理完毕才能换证。驾驶证被拉黑,正确的说法应该是被执行了驾照销分限令,通常半个月可解除。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七条 公安机关

交通事故处理以后,交通部门回答事故中的违法驾驶人作出相应的违章处罚,驾驶证换证时必须将这些违章处理完毕才能换证。驾驶证被拉黑,正确的说法应该是被执行了驾照销分限令,通常半个月可解除。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五十七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之日起五日内,对当事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依法作出处罚。

第五十八条 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构成犯罪,依法应当吊销驾驶人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在人民法院作出有罪判决后,由设区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同时具有逃逸情形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同时依法作出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决定。

这种情况有两种处理方法:一、就是等事件处理结束后取回驾驶证;二是到车辆管理所补办一个,补办好后原来驾驶证作废;驾驶证是不能借给别人用的,借驾驶证给别人用如果构成犯罪,就连被借用者也会被追究责任。

法律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六十三条 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补发。申请时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一)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二)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的书面声明。

符合规定的,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一日内补发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人补领机动车驾驶证后,原机动车驾驶,不得继使用。机动车驾驶证被依法扣押、扣留或者暂扣期间,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申请补办。第九十六条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依法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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