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违规使用专用车道的处罚
专用车道指的是规定只允许某种车辆行驶或只限某种用途使用的车道;专用车道可以分为人行道、非机动车道、机动车道。根据我国最新的相关法律规定,机动车违反规定使用专用车道并不会被扣分,但是会被处以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有些城市是可以并处记3分的处罚,例如北京和深圳等等,具体的规定可以参考当地的条例和相关规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七条 道路划设专用车道的,在专用车道内,只准许规定的车辆通行,其他车辆不得进入专用车道内行驶。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1、机动车驾驶人在现场,立即驶离的,不处罚。2、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处50元罚款。3、机动车驾驶人在现场拒绝立即驶离的,处200元罚款。以上均不记分。此外,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可以拖移机动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八十八条 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种类包括:警告、罚款、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拘留。
第八十九条 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粤公网安备 440106020001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