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包括哪些内容
河南省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包括的内容有:
一、医疗费。
二、误工费。
三、护理费。
四、住院伙食补助费。
五、营养费。
六、交通费、住宿费。
七、死亡赔偿金。
八、精神损害抚慰金。
九、丧葬费。
十、其他费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明确规定:“精神损害抚慰金包括以下方式:(一)致人残疾的,为残疾赔偿金;(二)致人死亡的,为死亡赔偿金;(三)其他损害情形的精神抚慰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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