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驶证丢失别人能用吗
驾驶证丢了别人不能用。机动车驾驶证遗失后,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 机动车驾驶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驾驶车辆时,须携带驾驶证和行驶证;
(二)不准转借、涂改或伪造驾驶证;
(三)不准将车辆交给没有驾驶证的人驾驶;
(四)不准驾驶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
(五)未按规定审验或审验不合格的,不准继续驾驶车辆;
(六)饮酒后不准驾驶车辆;
(七)不准驾驶安全设备不全或机件失灵的车辆;
(八)不准驾驶不符合装载规定的车辆;
(九)在患有妨碍安全行车的疾病或过度疲劳时,不准驾驶车辆;
(十)驾驶和乘坐二轮摩托车须戴安全头盔;
(十一)车门、车厢没有关好时,不准行车;
(十二)不准穿拖鞋驾驶车辆;
(十三)不准在驾驶车辆时吸烟、饮食、闲谈或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
不可以的,处理违章必须是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是没有办法进行处理违章的。关于处理违章所需资料和规定如下:,到交警队处理违章和扣分所需资料有
1、车辆行驶证原件;
2、车辆驾驶人身份证原件;
3、车辆驾驶人身份证原件;
4、现金和银行卡(部分地方交罚款只能刷卡)
带齐以上资料,由记分人本人前去交警队柜台拿号排队处理即可。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九条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1.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2.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交通违章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八条 机动车驾驶员被滞留机动车驾驶证副证的,在《凭证》有效期内,可以持机动车驾驶证正证和《凭证》驾驶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