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违章多久要处理

发布时间:2024-10-06 22:38:01 来源:整理于互联网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百零九条的规定,发生交通违章一般要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处理,到期不处理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百零九条的规定,发生交通违章一般要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处理,到期不处理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

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第一百零九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发生交通事故要报警的情况:

(1)造成人身伤亡的;

(2)造成较大财产损失的;

(3)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

(4)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

(5)驾驶人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的;

(6)发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第二款规定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实或者成因有争议的;

(7)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

(8)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声明:本文转载自互联网,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发送邮件联系删除。
来源:整理于互联网
收起
导航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