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道被超车撞
这种情况下前车应付全责。
超车,即车辆到了另外一辆车的侧面,从后面跨越前面同方向的目的行驶的车辆。
用于超车的车道通常是内侧车道,即较靠近门路中间而离路肩较远的车道。
在靠右行驶的地域,超车道为靠左的车道;在靠左行驶的地域,超车道为靠右的车道。
超车是汽车在行驶中不可避免的一种比较危险的行为。需掌握熟练的技术和技巧,并遵守交通法规,防止意外和事故发生。
超车基本要领
要细心察看、正确果断;禁止超车交通标志
超车应提早减档提速;
若发觉故意外环境,要冷静岑寂、尽快加速、遏制超出;
超出路边车要防范。超出停驶车时,应操纵策动机牵引阻力加速,多鸣喇叭,细致察看,加大与停驶车的横向间距,并做好泊车等应急筹备;
超出车队时,要在超车视距精良的环境下,加快连续超出。若劈面门路来车不能包管平安的横向间距时,应开右转向灯,见机插入车队,待劈面车事后再超出车队。
忌在前面有交织路口时进行超车;
忌在前有弯道、坡顶时进行超车;
忌对方门路右边有岔道口时进行超车;
忌与前面来车有会车大概时进行超车;
忌前车在进行超车时超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 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未造成人身伤亡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在记录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对方当事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驾驶证号、保险凭证号、碰撞部位,并共同签名后,撤离现场,自行协商损害赔偿事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应当迅速报警。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法》第四十七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发生死亡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前,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公开调查取得证据。证人要求保密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的证据不得公开。当事人不到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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