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理赔行驶证没有如何理赔

发布时间:2024-10-06 09:10:01 来源:整理于互联网
行驶证到期保险公司可以不理赔:以下十种目前最常见的保险公司不予理赔的情况:1.撞到自家人的不赔。2.车灯或者倒车镜单独破损的不赔。3.把负全责的肇事人放跑的不赔。4.水深处强行打火导致发动机损坏的不赔。5.车辆修理期间造成的损失不赔。6.拖

行驶证到期保险公司可以不理赔:以下十种目前最常见的保险公司不予理赔的情况:1.撞到自家人的不赔。2.车灯或者倒车镜单独破损的不赔。3.把负全责的肇事人放跑的不赔。4.水深处强行打火导致发动机损坏的不赔。5.车辆修理期间造成的损失不赔。6.拖着没保交强险的车出事故的不赔。7.私自加装的设备不赔。8.被车上物品撞坏不赔。9.没经过定损直接修理的不赔。10.车辆零部件被盗的不赔。11.车辆未年检的不赔。根据保险合同,保险只对合格车辆生效,对于未年检的车辆只能视为不合格车辆。可见车辆按时年检,对于车辆上路以及保险来说是十分重要的。

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车辆无法维修的,并且维修后也不符合技术标准的,就可以强制报废车辆。 《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 第四条 已注册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强制报废,其所有人应当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 (一)达到本规定第五条规定使用年限的; (二)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三)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四)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法律依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 第四条 已注册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强制报废,其所有人应当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

(一)达到本规定第五条规定使用年限的;

(二)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三)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四)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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