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交通违章需要什么证件

发布时间:2024-10-06 08:58:01 来源:整理于互联网
如果是驾驶员本人去处理违章,带上驾驶证、行驶证到当地车管所去处理就可以了。如果是代替他人去处理违章,要带上你的身份证、他人的身份证、他人的驾驶证和车辆的行驶证到当地车管所去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第八条 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

如果是驾驶员本人去处理违章,带上驾驶证、行驶证到当地车管所去处理就可以了。如果是代替他人去处理违章,要带上你的身份证、他人的身份证、他人的驾驶证和车辆的行驶证到当地车管所去处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

第八条 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

第九条 申请机动车登记,应当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来历证明;

(三)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四)车辆购置税的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完成机动车登记审查工作,对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应当发放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对不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应当向申请人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发放机动车号牌或者要求机动车悬挂其他号牌,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的式样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并监制。

处理交通违章需要携带以下证件材料:1、发生交通违章行为车辆的行驶证的正副本原件;2、驾驶人员身份证的原件;3、驾驶人员驾驶证的正副本原件;4、《违反交通管理罚款收据》和《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决定书》。处理交通违章的办理流程如下:需要驾驶证本人亲自前往,携带齐全以上证件材料,以及现金或交警部门所指定的银行卡,到交管部门的业务大厅进行办理。注意,某些城市必须是驾驶证的本人到场,需要本人签字确认的,不得托人代办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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