斑马线上撞死人责任认定

发布时间:2024-10-06 08:54:01 来源:整理于互联网
在斑马线上撞人,一般人车相撞,机动车负全责。 如果对方没有按照交通规则过马路造成事故 机动车可免责,至于坐牢,要看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 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

在斑马线上撞人,一般人车相撞,机动车负全责。 如果对方没有按照交通规则过马路造成事故 机动车可免责,至于坐牢,要看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八十六条 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未造成人身伤亡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在记录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对方当事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驾驶证号、保险凭证号、碰撞部位,并共同签名后,撤离现场,自行协商损害赔偿事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应当迅速报警。

第八十七条 非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者行人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且基本事实及成因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应当迅速报警。

没有礼让电瓶车算违章的。路遇非机动车骑行通过人行横道时,法律虽然没有规定机动车必须停车礼让,但为确保安全,机动车仍需减速让行。机动车在驶近人行横道时,应注意观察路边是否有行人,如确有行人突然进入人行横道,应立即停车,让行人先行。非机动车经过人行横道下车推行时,即视为行人,也需要礼让。对于不礼让斑马线的交通违法行为,在电子警察的抓拍过程中,警方会截取三个不同角度的图片来固定证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四条 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过;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应当减速慢行,并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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