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索赔时间为多久

发布时间:2024-07-05 19:04:01 来源:整理于互联网

交通事故索赔并不是什么时候都可以,它也是有时间期限的。过了这个时间,要想通过走法律程序索赔,那么会有机会胜诉那吗?这关乎到自己的合法权益。今天网的小编就带你详细了解交通事故索赔时间为多久。下面,请看详细介绍。

 一、交通事故索赔时间为多久

交通事故索赔期有时间限制,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有效期为伤害发生的一年之内。超过一年你虽然有起诉权,但是已经丧失了胜诉可能性。

交通事故索赔诉讼时效的确定主要存在以下五种情况:

1、对于因交通事故造成的与人身无关的损失

例如车辆损失,车载货物损失等,诉讼时效应该是从发生交通事故之日起计算两年。

2、对于因交通事故造成的明显的人身伤害

例如医疗费、交通费、误工费等,诉讼时效应自发生交通事故之日起计算一年。但是在一年内没有治疗终结或者一年内没有能定残的,则应适用《民法通则》第139条的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停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即在定残或治疗终止之日起,继续计算剩余的六个月。仍在治疗以及尚没有定残的即应属于《民法通则》139条中规定的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情形。

3、对于因交通事故造成的隐性伤害

如外伤性失语、偏瘫、神经损伤导致肢体肌肉萎缩等,诉讼时效应自隐性伤害被确诊之日或者经相关部门鉴定与交通事故有因果关系时计算一年。

4、对于经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没有能达成调解协议的

诉讼时效从收到调解终结书之日起按照损失的不同性质计算,其中人身一年,其他两年。对于双方自行协商达成协议后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逾期没有履行的,诉讼时效按照调解协议确定的履行期满之日起计算。

5、经经人民法院审理结案或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结案后,受伤人员出现与道路交通事故有关的后遗症的

可以就治疗后遗症引起的相关费用起诉,诉讼时效自后遗症确诊之日起或者自医疗部门、鉴定机构确认后遗症和交通事故之间的关系之日起计算。

二、交通事故索赔有哪些技巧

(一)明确能否作为交通事故索赔在交通事故中,受害人希望进行交通事故索赔之前,首先要确定的一点是发生的与车辆相关的事故是否是交通事故,这是索赔的一个前提条件。如果属于交通事故,则可以根据《道路安全法》进行责任认定和索赔;如果不属于交通事故,则必须根据相关的其他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利。根据《道路安全法》第119条,“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仅仅根据此解释很难明确交通事故的范围,故还需要有以下明确的界定:

1、交通事故必须发生在道路上;

2、必须是由车辆造成的事故;

3、从时间上看,必须发生在车辆运行过程中;

4、必须要有损害的后果发生;

5、从主观心理态度来说,交通事故的责任是过错或意外。

(二)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责任分担交通事故的赔偿一般由保险公司先行赔偿。我国机动车都必须参加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发生交通事故后,保险公司首先在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对于超出部分,保险公司不予赔偿,而应当由其他主体承担。

 三、交通事故索赔申请书格式

1、事故发生时间:年 月 日 时 分

2、事故登记时间:年 月 日

3、事故发生地点:

4、事故当事方基本信息申请人:XXX,性别,年龄,民族,住址。被申请人:XXX,性别,年龄,民族,住址。

5、申请内容:某时某路段发生的XXX交通肇事一案已经贵队做出事故认定,被申请人XXX负全部责任。我作为被害人受到了医疗费XX元、误工费XX元……的损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规定,现申请贵队责令其向我赔偿XXXX元,以维护我的合法权利。

申请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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