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查酒驾时,若之前吃了荔枝该怎么办?
遇到查“酒驾”前吃了荔枝无需慌张。荔枝含糖量高在口腔中经酶分解或微生物作用会产生微量乙醇短时间大量食用可能导致口腔残留酒精被检测到出现“假性酒驾”情况但这些酒精通常不会进入血液且 10 20 分钟便可代谢完毕。所以此时应冷静向交警说明刚食用过荔枝要求等待 15 分钟后复测或进行血液检测来证明自身未饮酒。
实际上类似荔枝这种会导致“假性酒驾”的情况并不少见。像榴莲、菠萝蜜、龙眼、葡萄干等糖分较高的水果在食用后都有可能出现类似状况。因为它们同样含有丰富的糖分在口腔特定环境下经过一系列作用可能产生微量乙醇从而影响酒精检测结果。
还有一些发酵食品比如酒酿、腐乳、醉虾等食用后也容易被误判为酒驾。甚至像蛋黄派、瑞士卷这类食品以及藿香正气水等日用品服食或使用后接受呼气式酒精检测都可能出现让人意想不到的结果。就连车内喷花露水都曾有过被误判为酒驾的案例。
不过大家不用过于担忧一旦遇到这种情况保持冷静是关键。首先要清晰、准确地向交警说明自己刚刚食用了可能影响检测的食物或使用了相关物品。然后按照交警的指引耐心等待几分钟或者用水漱口后再进行复检。通常情况下经过短暂的等待口腔内的酒精残留就会挥发或代谢掉复测结果便能证明自己的清白。
总之“假性酒驾”虽然可能带来一时的困扰但只要我们了解其中缘由保持冷静并积极配合交警的检测流程就能顺利解决问题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法律分析:吃了荔枝后开车,有可能会被查出“酒驾”,不是一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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