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通违章扣分具体是如何处理的

发布时间:2025-12-25 03:29:10 来源:整理于互联网
在上海交通违章扣分可通过线上和线下两种渠道处理。线上能利用上海交警 APP 或官网按提示完成操作线下则需携带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等材料前往违章处理大厅办理。不同违章行为有不同的记分标准比如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等严重违法行为记 1

在上海交通违章扣分可通过线上和线下两种渠道处理。线上能利用上海交警 APP 或官网按提示完成操作线下则需携带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等材料前往违章处理大厅办理。不同违章行为有不同的记分标准比如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等严重违法行为记 12 分。处理违章时要准备好材料确认违章信息按规定缴纳罚款以免产生滞纳金影响驾驶证的正常使用。

线上办理流程便捷高效。你只需轻点手机打开上海交警 APP 按照系统提示逐步操作就能完成违章信息的查询与确认进而缴纳罚款消除扣分。在官网操作也是类似步骤能让你足不出户解决违章扣分问题。

而线下办理就需要多花些时间和精力了。你要提前确认好违章处理大厅的上班时间以免白跑一趟。携带好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等材料前往指定地点工作人员会协助你完成处理流程。比如宝山区交警支队交通违法审理处宝杨路 2031 号28959374 长宁区交警支队交通违法审理处金钟路 251 号62906290*39777 等都是线下办理的地点。

值得注意的是当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 12 分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扣留机动车驾驶证。此时驾驶人需在十五日内前往规定部门参加为期七天的学习之后车辆管理所会安排考试合格后记分清除并发还驾驶证。若有两次以上扣分达到 12 分或者累积记分达到 24 分以上考试合格后还需进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

总之在上海处理交通违章扣分线上线下各有特点。大家要熟知处理流程和记分标准在日常驾驶中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安全行车尽量避免违章扣分情况的发生保障自身出行顺畅与交通安全 。

在上海的交通违章如何处理的,这个问题需要等到违章信息出来以后一方面是在网上可以进行处理的,另一方面有的违章必须到上海当地交警部门处理的,扣分的话还麻烦一点,下面小编就带大家一起了解一下交通违章的处理流程。

上海处理交通违章的话直接去上海的交管所就能的带上相关证件。

上海交通违法记分标准

1. 在高速公路上驾车违法行为一次记12分情形:

一是 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

二是 驾驶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

三是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的。

2. 驾驶营运车辆有交通违法行记分规则

一是 一次记12分的情形有: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驾驶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

二是 一次记6分的情形有: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对营运车辆驾驶人其他交通违法行为的记分,依照《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的有关规定执行。

3. 对超速行驶违法行为如何记分?

超速驾驶一次记12分的情形有: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

一次记6分的情形有: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

一次记3分的情形有: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

4. 对驾驶运载危险物品的车辆有什么特殊的记分规定

一是 驾驶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的,一次记12分。

二是 连续驾驶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一次记12分。

三是 驾驶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以及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均要一次记6分。四是 驾驶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一次记6分。对驾驶人的其他交通违法行为的记分,依照《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的有关规定执行。

5. 对驾驶校车有什么特殊的记分规定

一是 一次记12分的情形有:驾驶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驾驶校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

二是 一次记6分的情形有:驾驶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驾驶校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驾驶校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

三是 一次记2分的情形有:不按照规定为校车配备安全设备,或者不按照规定对校车进行安全维护的;驾驶校车运载学生,不按照规定放置校车标牌、开启校车标志灯,或者不按照经审核确定的线路行驶的;校车上下学生,不按照规定在校车停靠站点停靠的;校车未运载学生上道路行驶,使用校车标牌、校车标志灯和停车指示标志的;驾驶校车上道路行驶前,未对校车车况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要求进行检查,或者驾驶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车上道路行驶的;在校车载有学生时给车辆加油,或者在校车发动机引擎熄灭前离开驾驶座位的。对校车驾驶人其他交通违法行为的记分,依照《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的有关规定执行。

需要提醒的是, 其他机动车应当按规定避让校车,对驾驶机动车不按照规定避让校车的,一次要记6分。

6. 对大中型客货车超速、超员交通违法记分规定

一是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一次记12分;

二是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以及在其他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一次记6分;

三是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一次记3分。 关于超员,

一是 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一次记12分;

二是 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一次记6分;

三是 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一次记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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