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火车票改签新规定
发布时间:2019-04-09 10:51:26 来源:整理于互联网

火车票改签新政:自2015年6月10日起,旅客购买火车票后,如需调整行程,变更新的目的地,在车票预售期内、开车前48小时以上到车站售票窗口或12306网站变更新的到站即可,无需将原车票退票后再另购新车票。必签变更到站无需退票另购,不收手续费。

一、在原车票开车前48小时以上,旅客可任意选择有余票的列车。已取得纸质车票的,可在车站指定售票窗口办理;未换取纸质车票的,也可在12306网站办理。

二、办理“变更到站”不收取手续费。

三、“变更到站”只办理一次。已经办理“变更到站”的车票,不再办理改签。对已改签车票、团体票及通票暂不提供此项服务。

四、办理“变更到站”时,新车票票价高于原车票的,补收差额;新车票票价低于原车票的,退还差额,对差额部分核收退票费并执行现行退票费标准。

五、办理“车票改签”时(即到站不变),新车票票价高于原车票的,补收差额;新车票票价低于原车票的,退还差额,同样对差额部分核收退票费并执行现行退票费标准。

温馨提示:

车票预售期延长到60天后,铁路部门推出了开车前15天以上退票不收退票费的便民措施,受到了广大旅客的欢迎。但少数囤票者利用这一便民措施改签车票,占用客票资源,影响了其他旅客正常购票。为了维护公平购票环境,自2015年6月10日起,对开车前48小时~15天期间内,改签或变更到站至距开车15天以上的其他列车,又在距开车15天前退票的,仍核收5%的退票费。因紧急情况短期内改签退票的不受影响,仍然不收退票费。因特殊情况未赶上所购车票列车的,也依然可以在开车后改签票面乘车日期当日有余票的其他列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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