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速的具体收费标准是如何计算的
山东高速的收费标准根据车型、行驶里程等多种因素计算。客车按座位数分为四类一类客车≤7座二类8 19座三类20 39座四类≥40座货车则实行计重收费按轴数和载重计费。收费金额是收费单价与行驶里程数的乘积特殊路段如桥梁、隧道可能会额外收费。此外节假日7座及以下小型客车在符合条件时可免费通行 。
具体来说客车收费依据座位数量所属类别不同而单价有别。一类客车由于车身较小、对道路资源占用相对少每公里收费单价处于一定区间行驶里程越长费用自然越高。二类、三类、四类客车因座位增多、车身更大收费单价也会有所不同。
货车的计重收费更为复杂。两轴货车车货总质量小于18吨和18 36吨的计费标准不一样。轴数更多、载重更大的货车其收费标准也会相应提高。这种计费方式旨在合理体现不同载重货车对道路的损耗程度。
除了车型和载重行驶里程是收费计算的重要基础。收费单价乘以行驶里程得出基本收费金额。当车辆行驶经过特殊路段像一些大型桥梁或长长的隧道时会根据桥梁、隧道的建设成本、维护需求等因素额外收取费用。
而在节假日期间7座及以下小型客车迎来福利。只要符合特定的时间范围以及行驶条件就能享受免费通行政策这极大方便了人们节假日的出行。
山东高速收费标准的计算综合考虑了多方面因素车型分类体现对道路资源占用和损耗的差异行驶里程是基本计费依据特殊路段收费保障建设与维护成本节假日免费政策则体现出一定的惠民性这些因素共同构建起一个合理的收费体系保障高速公路的有序运营和交通的顺畅。
一、车辆通行费征收方式
山东省收费公路通行费按车型、按重量收费。已安装称重设备的收费公路按重量收取货车通行费,按车型收取客车通行费;对于没有称重设备的收费公路,所有过往车辆将按车型收取通行费。
二、车辆通行费车辆分类标准
根据车辆行驶证记载的座位数和吨位,收费公路车辆分为五类:
第一类:2吨以下的货车和7座以下的客车;
第二类:2-5吨(含5吨)货车、8-19座客车;
第三类:5-10吨(含10吨)货车和20-39座客车;
第四类:10-15吨(含15吨)货车、20英尺集装箱货车、40座以上客车;
第五类:15吨以上的卡车和40英尺的集装箱卡车。
三、按车辆通行费标准收费。
(一)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标准
(二)高速公路桥梁(隧道)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
(3)普通道路(桥梁、隧道)车辆通行费标准
四.货车计重收费标准
(一)计重收费车辆总质量限值标准
1.双轴车辆的总质量极限为18吨;
2.三轴车的总质量极限为27吨;
3.四轴车辆的总质量极限为36吨;
4.五轴车的总质量极限为43吨;
5.六轴及以上车辆的总质量极限为49吨。
(二)不超过计重限额的车辆收费标准。
1.高速公路计重费率
基本费率为0.08元/吨公里。按货物实际总质量,质量不足10吨(含10吨)部分按基本费率收取;10吨以上至49吨(含49吨)的质量部分按基本费率线性递减至0.03265元/吨-公里计收;如果货物的总质量低于5吨,将按5吨收费。
2.高速公路特大桥(隧道)重量比
基本费率为1.5元/吨列车。按货物实际总质量,质量不足10吨(含10吨)部分按基本费率收取;10吨以上至49吨(含49吨)的质量部分按基本费率线性降至0.714元/吨车次;如果货物总质量低于10吨,将按10吨收费。
3、普通公路(桥梁、隧道)重量率
基本费率为1.5元/吨列车。按货物实际总质量,质量不足10吨(含10吨)部分按基本费率收取;10吨以上至49吨(含49吨)的质量部分按基本费率线性降至0.6元/吨列车;收费不足10元的,按10元收费。
(三)超限车辆收费标准。
车辆超限行驶在收费公路上的,未超限部分按规定收取车辆通行费;超过30%(含30%)的车辆,超限质量由基本费率的1倍线性提升至通行费的3倍;超过30%-100%(含100%)限值的车辆,质量超标率线性提高至基础率的6倍;超过100%或以上的车辆,将按质量超过限制的基本费率的6倍收取通行费。
动词 (verb的缩写)其他事项
(1)装运两辆20英尺集装箱运输车辆的收费按40英尺集装箱车辆收费标准执行。
(2)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为元,实行“八进三出七换五”的方法,尾数为“0”或“5”;高速公路车辆最低收费标准为5元/车次(特大桥梁、隧道除外)。
(3)高速公路通行卡损坏或丢失的,除按有关规定缴纳车辆通行费外,通行卡损坏的10元/卡另行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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