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速最新的收费标准具体是怎样的呢?
山东高速收费标准分按车型和计重收费两种。按车型时依据行驶证座位数与吨位数分为五类不同类型车辆在高速、普通公路桥梁、隧道收费不同计重收费则区分二轴至六轴车辆的总质量限值不超限和超限部分计费有别。收费会因车辆类型、重量、行驶路段等因素而变化了解这些能让出行费用更清晰。
具体而言按车型收费时第一类涵盖2吨含以下货车和7座含以下客车在高速公路上其收费有着特定标准而行驶于普通公路桥梁、隧道时收费又另当别论。第二类为2吨至5吨含的货车和8座至19座的客车收费标准自然也与之不同。以此类推第三类、第四类、第五类车辆依据自身特性在不同道路设施上都有相应收费规定。
计重收费方面二轴车辆总质量限值为18吨四轴车辆为36吨六轴及以上车辆为49吨。对于不超限车辆高速公路计重费率基本费率为0.08元/吨公里 车货总质量不足5吨按5吨计费。特大桥隧道和普通公路桥梁、隧道计费标准存在差异。若是超限车辆不超限部分正常收费超限部分按基本费率的1至6倍计费这取决于超限比例。
此外还有一些特殊规定。比如装运2只20英尺集装箱的车辆按40英尺集装箱车标准收费。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以元为单位采用“二舍八入、三七作五”确保尾数为“0”或“5”最低收费5元/车次特大桥、隧道除外 通行卡损坏或遗失需额外支付10元赔偿费。
总之山东高速收费标准细致且全面涉及多种因素。车主在出行前了解这些规则就能提前知晓大致费用合理规划行程避免不必要的费用支出让驾车出行更加顺畅和安心。
一、车辆通行费征收方式
山东省收费公路通行费按车型、按重量收费。已安装称重设备的收费公路按重量收取货车通行费,按车型收取客车通行费;对于没有称重设备的收费公路,所有过往车辆将按车型收取通行费。
二、车辆通行费车辆分类标准
根据车辆行驶证记载的座位数和吨位,收费公路车辆分为五类:
第一类:2吨以下的货车和7座以下的客车;
第二类:2-5吨(含5吨)货车、8-19座客车;
第三类:5-10吨(含10吨)货车和20-39座客车;
第四类:10-15吨(含15吨)货车、20英尺集装箱货车、40座以上客车;
第五类:15吨以上的卡车和40英尺的集装箱卡车。
三、按车辆通行费标准收费。
(一)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标准
(二)高速公路桥梁(隧道)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
(3)普通道路(桥梁、隧道)车辆通行费标准
四.货车计重收费标准
(一)计重收费车辆总质量限值标准
1.双轴车辆的总质量极限为18吨;
2.三轴车的总质量极限为27吨;
3.四轴车辆的总质量极限为36吨;
4.五轴车的总质量极限为43吨;
5.六轴及以上车辆的总质量极限为49吨。
(二)不超过计重限额的车辆收费标准。
1.高速公路计重费率
基本费率为0.08元/吨公里。按货物实际总质量,质量不足10吨(含10吨)部分按基本费率收取;10吨以上至49吨(含49吨)的质量部分按基本费率线性递减至0.03265元/吨-公里计收;如果货物的总质量低于5吨,将按5吨收费。
2.高速公路特大桥(隧道)重量比
基本费率为1.5元/吨列车。按货物实际总质量,质量不足10吨(含10吨)部分按基本费率收取;10吨以上至49吨(含49吨)的质量部分按基本费率线性降至0.714元/吨车次;如果货物总质量低于10吨,将按10吨收费。
3、普通公路(桥梁、隧道)重量率
基本费率为1.5元/吨列车。按货物实际总质量,质量不足10吨(含10吨)部分按基本费率收取;10吨以上至49吨(含49吨)的质量部分按基本费率线性降至0.6元/吨列车;收费不足10元的,按10元收费。
(三)超限车辆收费标准。
车辆超限行驶在收费公路上的,未超限部分按规定收取车辆通行费;超过30%(含30%)的车辆,超限质量由基本费率的1倍线性提升至通行费的3倍;超过30%-100%(含100%)限值的车辆,质量超标率线性提高至基础率的6倍;超过100%或以上的车辆,将按质量超过限制的基本费率的6倍收取通行费。
动词 (verb的缩写)其他事项
(1)装运两辆20英尺集装箱运输车辆的收费按40英尺集装箱车辆收费标准执行。
(2)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为元,实行“八进三出七换五”的方法,尾数为“0”或“5”;高速公路车辆最低收费标准为5元/车次(特大桥梁、隧道除外)。
(3)高速公路通行卡损坏或丢失的,除按有关规定缴纳车辆通行费外,通行卡损坏的10元/卡另行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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