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法庭调解期限

发布时间:2024-07-03 17:08:01 来源:整理于互联网

如果对于这一交通事故的问题起诉到法院以后,审判庭也会对这一事件主持调解,可是如果在开始时双方当事人达不成一致结果,那么审判庭在什么时间以内可以主持调解呢?接下来就跟随小编一同来了解交通事故法庭调解期限

一、交通事故法庭调解程序

1、告知道路交通事故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2、听取当事人各方的请求;

3、根据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事实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确定当事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

4、计算损害赔偿的数额,确定各方当事人各自承担的比例,人身损害赔偿的标准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执行,财产损失的修复费用、折价赔偿费用按照实际价值或者评估机构的评估结论计算;

5、确定赔偿履行方式及期限。

二、交通事故法庭调解期限

调解的期限为十日,自调解开始之日起算。

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当场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由各方当事人签字,分别送达各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共同签字后生效。

经调解达不成协议的,应当终止调解。

三、交通事故法庭调解调解书的内容

调解书应载明以下内容:

1、调解依据;

2、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基本事实和损失情况;

3、损害赔偿的项目和数额;

4、各方的损害赔偿责任及比例;

5、赔偿履行方式和期限;

6、调解日期。

规定一个期限可以让某些事情具有一定的确定性,因而对于法庭主持的调解工作也有一定的期限,法庭主持交通事故的调解,若是达成调解协议以后,这个调解协议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通过对文章的阅读,相信大家对于交通事故法庭调解期限以及相关知识有所了解,如果还有什么问题,欢迎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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