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违章适用警告的情况

发布时间:2024-07-03 13:48:01 来源:整理于互联网

交通事故是经常发生的,而有些交通事故是人为的违章原因造成的,而交警处理交通违章时,有不同的处理方式,其中口头上的警告是比较轻的,那么交通违章适用警告的情况是怎样的?下面由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一、交通违章适用警告的情形

1、口头警告,对于情节轻微,未影响道路通行的,给与口头警告后放行。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发、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

2、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3、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4、故意遮挡、污毁或者不按照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二、交通违章吊销驾驶证的情况

1、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200元以上500以下罚款;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15日以下拘留和暂扣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驾营运机动车的,暂扣三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500元罚款;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15日以下拘留和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2000元罚款。一年内有两次前款规定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被处罚两次以上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2、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机动车行使超速50%的;

3、违章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4、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三、交通违章适用行政的几种情形

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包括:警告、罚款或者吊销证、拘留。给与行政拘留的,由县、市公安局或者相当于县一级的公安机关裁决。

1、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2、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3、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4、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5、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6、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的。

7、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醉,处15日以下拘留。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交通违章适用警告的情形”问题进行的解答,对于一些交通违章情节比较轻的情形,如违章停车、临时停车等的行为时,交警可以对驾驶者进行口头的警告。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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