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目二坡道定点停车评判标准

发布时间:2024-09-09 15:54:01 来源:整理于互联网
在坡道上熄火,扣20分;汽车停驶后,车身距道路边缘线30cm以上扣10分;汽车启动后车身向后滑30厘米且不超过50厘米,扣20分;车辆在坡道上熄火,30秒内未重新启动,可直接判定为不合格;汽车在坡道起步时,如果车身后滑超过50 cm,可以直接判定为不合格。 1.驾驶时初步摆正车身左右位置。 打开右方向灯进入考试,就像靠边停车一样,用车前右螺柱的投影点触碰车道右线(右线切入车前约三分之一,即55 cm),保持车身与车道右线距离在30 ~ 50cm,用“左右对中手法”拉直车身 2.行驶过程中准确对准车身左右位置。用车头左喷嘴准确对准指定停车区域,定位铁板左前角,进一步用“左右对中技术”将车身与车道右线距离修改到30cm以内 3.精确定点停车 始终牢牢地定位铁板的左前角,直到看不见为止。 当看不到定位铁板的左前角时,此时慢慢打方向稍微向左,使车头逐渐与定位粗线或坡顶水平平行后再停车。 当前挡风玻璃右下角与指定停车区域右定位侧板前缘对准时,立即踩下离合器,踩下刹车停车,关闭右转向灯。 这时,当汽车前轮刚好在定位细节前方,前保险杠刚好在定点粗线上方时,坡道上的定点停车就完成了。 4、坡道起步 先打开左方向灯,3秒后左脚逐渐抬起离合器,直到车身晃动(即半离合状态),左脚不动,逐渐放下刹车,车辆开始前进。 从停车到启动的时间不得超过3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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