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太骑电动车“受惊”倒地
张先生从停车场出来,一老人骑电动车载着孙子过来,离张先生的车还有几米远,电动车突然摔倒,倒坐在车尾的小孙子也摔了下来。对方要求赔500元,张先生觉得自己无过错,警察也认定其无过错,但还是赔了300块。对此,你怎么看?
这次交通事故,车没有碰撞,但也承担了赔偿责任,我觉得是合适的。我们先搞清楚这个事件是否可以称为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的定义。
交通事故的定义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出现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在这起事件中所构成的交通事故条件已经成立。交通事故的定义。交通事故的定义是指在道路上因车辆故障或事故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事件。这起事故构成的交通事故条件已经成立。
首先这个事件发生在路上,老太太在医院检查花了500元,也就是我们通常理解的因为受伤在医院检查的费用。本案中,交通事故已经成立,争议的主要点是交通事故中驾驶人是因过错还是意外造成的。
交通事故责任的划分。
事故民警会根据当事人在发生交通事故时的过错行为,以及过错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严重程度来划分交通事故的责任。交通事故责任分类。事故民警会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过错行为以及过错行为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划分交通事故的责任。
在这起交通事故中,我认为机动车驾驶人有一些错误的行为。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不注意路面。交通事故中老太太摔倒与机动车进入道路有一定的因果关系。
我个人认为机动车应该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
与碰瓷的区别。
在无接触的交通事故当中,作为事故民警,在现场最主要的要判断这起交通事故中,受伤人员是否存在故意行为。和摸瓷器的区别。在非接触式交通事故中,作为事故民警,在现场最重要的是判断伤者在本次交通事故中是否有故意行为。
如果存在故意行为,将认定故意人在交通事故中负事故全部责任。这就是我们常说的碰瓷。
从视频中我们可以看到,在这次交通事故中,老太太没有碰瓷器。
关于民事赔偿的途径。
在交通事故发生之后,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责任的大小来进行民事赔偿。在民事赔偿上面,当事人可以选择以下的途径。民事赔偿方式。发生交通事故后,双方可以根据责任程度进行民事赔偿。关于民事赔偿,当事人可以选择以下方式。
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责任认定书下发之后,双方当事人书面申请交警部门进行调解。责任认定书下发之后,双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双方当事人可以到人民法院进行民事诉讼。
在这起交通事故中,双方选择自行协商,即机动车驾驶人赔偿老太太300元,在公平自愿的基础上,迅速顺利解决了交通事故的民事赔偿。
关于民事赔偿多少的问题。
在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者行人发生了交通事故当中。机动车存在有过错行为,也就是说承担责任的话,将会在交强险的范围内全部赔偿对方。在这起交通事故当中,作为机动车的驾驶员只赔了老太太300块钱,我觉着是双方在自愿公平的基础上各退了一步。关于民事赔偿的数额。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者行人之间的交通事故。机动车有过错的,也就是说如果其承担责任,将在强制保险范围内全额赔偿对方。在这起交通事故中,机动车驾驶员只给老太太赔了300元。我认为双方在自愿和公平的基础上后退了一步。
因为如果机动车驾驶人使用交强险,老太太医院花的500元将全部承担,但后果是下一年驾驶机动车的保费不会优惠。我觉得机动车驾驶人选择自己交300元比较理性。
我的个人建议。
在道路上,双方没有接触而认为造成的损失不是交通事故,这种认识是错误的。只要造成的损失与驾驶人员存在因果关系事故,交通事故是成立的。驾驶人员千万不要驾驶车辆离开事故现场,否则会造成自己的民事赔偿加大。我个人的建议。在路上,双方认为不联系造成的损失不是交通事故是错误的。只要造成的损失与驾驶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交通事故就成立。司机千万不要把车辆开离事故现场,否则民事赔偿会增加。
如果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比较小,双方可以在自愿、公平的基础上调解民事部分。有时也可以不投保赔偿。因为保险公司赔偿后,下一年的保费会增加。希望你能好好算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