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最后陈述没说会怎样的

发布时间:2024-09-06 20:38:01 来源:整理于互联网

第一,酒驾的最后声明没有说会发生什么?

酒驾的最后声明没有说不会有什么影响。最后陈述是刑事案件的最后一道程序,也是被告人的一项重要诉讼权利。目的是给被告一个陈述的机会,表达自己的想法和是否认罪悔罪。如果在之前的庭审中已经明确表示,就不需要再补充任何解释,所以可以说不会影响案件的定罪量刑。

如果事实必须清楚,醉驾法庭应该表现出悔罪,认罪,对事实没有异议。

先看是行政拘留还是刑事拘留;属于行政拘留的,最长期限为15日;如果是刑事拘留,拘留期限最长为37天,之后会有一个结果,要么逮捕,要么释放。

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每次扣12分。醉酒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暂扣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驾驶证,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醉酒驾驶造成严重后果的,还可能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如果继续扣留逮捕进行调查,通常会在六个月左右移交法院审理,具体情况应询问办案单位。建议尽快查阅驾驶证网站办理会议,代司机申请取保候审,及时了解案件进展,制定有利于当事人的诉讼方案;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只有律师才能在判决前会见犯罪嫌疑人。

说实话,实事求是,酒驾法庭自己陈述的过程就是看它会不会改正错误,注重态度。切记不要胡乱编造无关的事实。另一方面,我们也应该知道喝酒和开车的危险。我们不应该为了方便和刺激而拿自己的生活开玩笑。

2010年4月1日,新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办法》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饮酒的,一次扣12分。新《道路交通安全法》将对醉酒驾驶人拘留15日以下,暂扣驾驶证3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并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酒驾判定标准:酒精含量大于(等于)80mg/每100 ml血液的行为为酒驾。根据国家《机动车驾驶人血液和呼吸中酒精含量的阈值和检验》,血液酒精含量在100毫升中达到20-80毫克的驾驶员为醉酒驾驶,血液酒精含量超过80毫克的视为醉酒驾驶。

刑法规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行为人明知醉酒驾驶违法,会危害公共安全,却无视法律,酒后驾驶,特别是事故发生后,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表明行为人主观上对持续的危害结果采取放任态度,故意危害公共安全。

如果这种酒后驾驶造成重大伤亡,应依法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调查显示,2009年全国查处酒驾案件31.3万起,其中酒驾案件4.2万起。

现行刑法规定了重大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后逃逸等行为的量刑标准。

2011年2月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的《刑法修正案八》首次将飙车、酒驾列为犯罪行为。修正案第22条规定:

“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追逐竞跑,情节恶劣的,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的,处拘留、罚款。

有前款行为,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从重处罚的规定定罪处罚。

醉酒驾驶人站在庭审现场,为了减轻法院的处罚,有权发言解释自己的行为或对自己的错误行为表示认错的态度,但即使事实已经清楚,即使不发言或不作最后陈述,也不会对判决产生任何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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