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200检察院认定为醉驾行为吗

发布时间:2024-09-06 19:30:01 来源:整理于互联网

1.酒驾200是否被检察院认定为酒驾?

酒驾200被检察院认定为酒驾行为。酒驾判定标准:血液酒精含量大于等于80mg/100mL的驾驶人的驾驶行为。根据国家《机动车驾驶人血液和呼吸中酒精含量的阈值和检验》,血液酒精含量在100毫升中达到20-80毫克的驾驶员为醉酒驾驶,血液酒精含量超过80毫克的视为醉酒驾驶。

二.相关法律依据

1.《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危险驾驶罪】违反交通管理法规,造成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事故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第一百三十三条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留、罚款:

(一)追逐竞跑,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经营或者客运,严重超过额定载客负荷,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的;

(4)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害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从重处罚的规定定罪处罚。

2.《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保险公司应当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过错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机动车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损失是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驾驶人血液中的酒精浓度已经达到200毫克,远远超过醉酒驾驶的最低标准,人民检察院也会认定为醉酒驾驶。如果这个数值是用酒精测试仪吹测的结果,就不能作为最终的权威判断依据,必须以血液中的酒精浓度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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