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醉驾新规有什么

发布时间:2024-09-06 19:02:01 来源:整理于互联网

酒后驾驶的新法律是什么?

最高法发布的指导意见明确:对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被告人醉酒程度、机动车类型、车辆行驶的道路、行驶速度、是否造成实际损害、认罪悔罪等。应该综合考虑,这样才能准确定罪量刑。对明显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予定罪处罚;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处罚的,可以免除刑事处罚。

1.最高法院酒驾新规是什么?

最高法发布的指导意见明确:对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被告人醉酒程度、机动车类型、车辆行驶的道路、行驶速度、是否造成实际损害、认罪悔罪等。应该综合考虑,这样才能准确定罪量刑。对明显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予定罪处罚;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处罚的,可以免除刑事处罚。

二、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

饮酒:

饮酒驾驶机动车的,处1000元-2000元罚款,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5000元罚款,记12分,处15日以下拘留,5年内不再取得驾驶证。酒后驾驶:

醉酒驾驶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五年内不能重新取得驾驶证的。经判决,处拘役、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被吊销驾驶证的,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并不得终生驾驶营运车辆。判决后,判处拘役,并处罚金。

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再次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再次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身不得再次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综上所述,驾驶员在驾驶过程中,一定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心中一定要有一个边界。同时,必须注意的是,如果你正在开车,你不能喝酒或酒后驾驶。酒驾不仅违法,当交通事故严重威胁他人生命时,也会付出沉重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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