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驾驶证信息查询攻略
为进一步提高机动车驾驶人安全管理信息化水平,提升城市公共服务水平,根据《重庆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现将重庆市驾驶证信息查询采集使用重庆市交通信息卡情况通报如下:
步骤/方法
1.凡持有本市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应领取并使用重庆市驾驶证信息卡进行查询。
2.交通信息卡是机动车驾驶人基本信息的电子记录介质和交通违法行为的支付介质,记录驾驶人的交通违法行为、记分、交通事故、安全学习等信息,并提供相关服务。
3.2007年5月1日至2008年4月30日,凡在2007年5月1日前已持有本市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应在首次领证对应的月份到就近区(县)交警分局(大车队)和车辆管理分局领取交通信息卡。如果由于某种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拿到,他们应该从驾驶证发放地的车辆管理部门拿到。
4.本市机动车驾驶人驾驶时应当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和交通信息卡。交警查处交通违法行为、交通事故,办理驾驶证相关事宜时,应当提交交通信息卡查验。因交通违法被罚款的,应当持交通信息卡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5.自2008年5月1日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重庆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八十条的规定,给予警告或者处以10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扣留驾驶证,直至当事人提供交通信息卡。
6.2007年5月1日前持有本市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人领取交通信息卡时不缴纳生产成本。2007年5月1日以后,在本市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缴纳工本费,领取交通信息卡。交通信息卡遗失或者损坏,需要更换或者更新的,应当支付制作费用。
7.本通知自2007年5月1日起施行。重庆市机动车驾驶人信息管理卡将同时停止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