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交通违章致伤属工伤吗

发布时间:2024-09-06 15:00:01 来源:整理于互联网

1.是员工交通违章导致的工伤吗?

劳动者在工作中因违章操作发生事故受伤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根据相关规定,事故原因尚未查明;责任不到位的人员;负责人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整改措施不按“四不放过”原则落实,将受到处罚。

劳动者在工作中因违章操作发生事故受伤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我国工伤保险实行无过错责任赔偿,员工不会受到自身过错的影响。但是,职工因自身过错造成工伤事故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据《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安全事故认定办法》对事故进行处理“事故原因尚未查明的;责任不到位的人员;负责人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整改措施不按“四不放过”原则落实,将受到处罚。

工伤职工按照无过错原则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并按安全生产规定进行处罚,是不同的法律关系,互不影响。安全生产法

第一百零四条生产经营单位的职工违反管理,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者操作规程的,由生产经营单位给予批评教育,并按照有关规章制度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因工作原因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在工作场所工作时间前后,从事与工作有关的准备或收尾工作时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因履行工作职责,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遭受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有职业病的;

(五)外出工作时,因工作原因受伤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从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死亡或者获救后48小时内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活动中为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等受到伤害的;

(3)在部队服役,因战致残或因工负伤,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

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职工,依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职工,按照本条例有关规定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第十六条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不视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3)自残或自杀。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知道,在生活中,因为工作关系,只要不是自残的原因,就属于工伤。在工伤认定方面,我国法律也有明确规定。在工伤认定中,会根据实际情况公平公正地得出认定结果,尽可能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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