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6个醉驾司机的驾照面临吊销
长江商报讯(记者通讯员黄)6名驾驶人因酒驾被公安交管部门查处后,无正当理由被吊销驾驶证15日以上。昨日,武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公布了自大规模集中整治酒驾违法行为以来首次因酒驾被吊销驾驶证的驾驶人名单。
自8月15日启动大规模集中整治酒驾违法以来,武汉市公安局交管部门共查处酒驾违法案件307起,其中酒驾案件48起,处罚决定31起。未处理的司机中,6名司机已超过15天,11名司机未达到15天。交管部门敦促这11名驾驶员迅速前往调查单位,否则将在15日内依法吊销驾驶证。
交管部门提醒那些运气好的司机,一旦发现有酒驾违法行为,请依法前往交管部门处理,否则将面临吊销驾驶证的处罚,并仍处以行政拘留15日、罚款2000元的处罚。
96710链接
驾驶证被吊销后两年内不能提出申请。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接受处理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是对当事人驾驶资格最严厉的处罚,即对有严重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机动车驾驶人停止驾驶资格的处罚方式。
此外,《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条例》第十二条第三款规定,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未满2年的,不得申领机动车驾驶证。交警正在检测一名司机的酒精含量。昨天,武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公布了首次因酒后驾驶被吊销执照的驾驶人名单。
被依法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驾驶人
姓名、扣留驾驶证时间、调查单位
李石进2009年8月17日桥口大队
程仲卿2009年8月16日开发区大队
陈愉2009年8月15日红山大队
蔡金生2009年8月15日洪山大队
梅2009年8月18日黄陂大队
张健2009年8月15日洪山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