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创交通事故监控快速处理

发布时间:2024-09-05 10:42:01 来源:整理于互联网

温州。com月12日报道:从明天起,温州市无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可交由我市交警部门监控处理。这种交通事故处理机制在国内尚属首创。

据悉,为减少城区交通事故造成的交通拥堵,我市交警部门决定开展监控和拍摄交通事故快速处理现场。工作。从3月31日起,交警一大队、二大队开始在辖区试行这一新模式。经过一个月的试运行,效果非常显著。

试运行过程中,监控拍摄后最快撤离事故现场的指挥是4月26日上午人民路发生的一起三车追尾事故。给交警举个例子。事故发生后,仅用了3分多钟就从一个大型值班室接警,监控拍摄现场,电话联系警方,成功撤离现场,避免了早高峰时段的交通拥堵。实践证明,这是一种非常有效的解堵保畅措施。

事故发生后从现场疏散会成为一种逃避吗?交警二大队解释,值班人员在电话联系当事人的同时,会将准备好的短信发送给当事人。短信的内容有:你好,事故现场已经监控拍摄。请立即将车辆移至就近不影响交通的地方自行协商,或相互核对行驶证、驾驶证、保险,并相互留下有效手机号码。约定时间为24小时内前往温州大道780号事故快速处理保险理赔服务中心(电话:86589555)。该中心的工作时间与政府机构相同,节假日和中午不休息。

据悉,从5月13日起,快速处置交通事故现场的监控拍摄范围为第一大队(一、二、三中队部分路段)、第二大队等成熟大队。监控拍摄快速处理现场的时间一般是每天早上7: 00到晚上19: 00。由于夜间或天气原因,监控看不清现场,不宜使用。一般来说,对象是市区内不造成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

同时,交警部门提醒,虽然我市实施了交通事故现场监控拍摄快速处理,但对于职责明确的交通事故,交警建议市民可通过双方协商直接前往市交通事故快速处理中心处理。在以下情况下,不适合对监控拍摄进行快速处理:

1、造成人员伤亡的;

2.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或者无保险标志的;

3.携带危险品;

4.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造成损失的;

5.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

6.驾驶人涉嫌饮酒或者服用国家管制精神药品的;

7.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

8、发现有故意造成交通事故或者涉嫌持有假证、假证的。

声明:本文转载自互联网,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发送邮件联系删除。
来源:整理于互联网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