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今起对冲绿灯罚款300元
从9月18日起,深圳交警正式对机动车“闯红灯”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处罚标准为一次300元,一年内第三次违法每次罚款500元。
从18日起,深圳交警启动全市所有道路“绿灯”排查,所有前方路口遇堵车进入路口的车辆将依法查处。深圳交警将组织开展交通监控视频抓拍、警方现场勘查等专项整治行动。此前,9月1日至7日第一周为宣传过渡期,深圳交警在首批21个路口对机动车“绿灯”行为进行宣传教育,警示期为9月8日至17日,交警部门对绿灯行为进行口头警示。
根据深圳交警8月31日发布的最新“绿灯”识别规则,前方路口遇堵车,机动车仍强行进入的,视为“绿灯”交通违法;如果多辆车同时强行进入路口,都被认定为“绿灯”。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前方路口遇交通堵塞,未依法在路口外等候强行进入的,处以300元罚款;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一年内有前款行为三次以上的,从第三次起处以五百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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