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5月起实施新规

发布时间:2024-09-04 21:56:01 来源:整理于互联网

陕西:5月起实施新规。车祸死亡赔偿金将按照城镇居民标准计算。

4月18日,驾驶证网摘要:昨天(4月17日星期四),边肖获悉,新修订的《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将于5月1日起施行。《实施办法》修订内容广泛,修订64条,新增37条,删除14条。

《实施办法》中有很多值得注意的地方。比如在原《实施办法》第六十七条、第六十八条的基础上修改了第八十一条,将行人交通违法行为的罚款由10元提高到20元。行人交通违法行为由7起合并为6起:

1、违反交通信号灯;

2.在有人行横道、过街设施的道路上,行人横过路口或者在没有横过、过街设施的情况下横过道路的;

3.横过或者倚过道路隔离设施;

4.在巷道内坐着、逗留、嬉闹,不听劝阻或者出售、发送物品的;

5.在巷道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

6.在道路上追逐打车、抛洒车辆等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行为。

值得关注的领域有:

1.进一步明确了各级政府是道路交通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2.车辆“改油改气”合法;

3.非法生产、销售机动车将受到严厉处罚;

4.驾驶机动车时,应当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符合准驾车型;

5.机动车上路行驶必须登记;

6.严格管理建筑垃圾清运车;

7.规范非机动车登记、生产和销售;

8.改善道路交通条件,确保道路交通畅通;

9.实习期间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应当有驾驶人陪同;

10.避免救护车造成的交通违章,不要追究;11、高速公路沿线不得占用应急车道;

12.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追逐竞跑的要从严处罚;

13、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按城镇居民标准计算;

14.对行人交通违法行为的罚款由10元提高到20元;

15.乘客交通违法罚款由20元提高到50元;

16、严厉查处机动车超速行驶行为;

17.严惩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

18、规范交警执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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