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醉驾的处罚是怎么样的

发布时间:2024-09-04 02:08:01 来源:整理于互联网

1.欧盟对酒驾有哪些处罚?

不同的国家会有不同的处罚标准;

例如,德国是一个汽车发达的国家。虽然盛产啤酒,但严谨的德国人对待酒驾的态度同样严格。德国法律规定,醉酒司机将被起诉,他们的驾照将被吊销至少9个月,他们将被判处不超过一年的有期徒刑和罚款,无论他们是否对他人造成伤害。情节严重者终身禁驾,德国驾照与欧盟其他国家相同。只要他们在德国被终身禁止,就意味着他们不能在欧洲开车。

二、我国的处罚标准

饮酒:

饮酒驾驶机动车的,处1000元-2000元罚款,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5000元罚款,记12分,处15日以下拘留,5年内不再取得驾驶证。

酒后驾驶:

醉酒驾驶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五年内不能重新取得驾驶证的。经判决,处拘役、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被吊销驾驶证的,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并不得终生驾驶营运车辆。判决后,判处拘役,并处罚金。

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再次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再次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身不得再次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二款、第四款规定: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再次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2010年4月1日,新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办法》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饮酒的,一次扣12分。新《道路交通安全法》将对醉酒驾驶人拘留15日以下,暂扣驾驶证3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并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酒驾判定标准:酒精含量大于(等于)80mg/每100 ml血液的行为为酒驾。根据国家《机动车驾驶人血液和呼吸中酒精含量的阈值和检验》,血液酒精含量在100毫升中达到20-80毫克的驾驶员为醉酒驾驶,血液酒精含量超过80毫克的视为醉酒驾驶。

刑法规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行为人明知醉酒驾驶违法,会危害公共安全,却无视法律,酒后驾驶,特别是事故发生后,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表明行为人主观上对持续的危害结果采取放任态度,故意危害公共安全。如果这种酒后驾驶造成重大伤亡,应依法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调查显示,2009年全国查处酒驾案件31.3万起,其中酒驾案件4.2万起。

现行刑法规定了重大交通事故和交通事故后逃逸的量刑标准。

2011年2月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的《刑法修正案八》首次将飙车、酒驾列为犯罪行为。修正案第22条规定:

“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追逐竞跑,情节恶劣的,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的,处拘留、罚款。有前款行为,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从重处罚的规定定罪处罚。”

综上所述,只要检测到酒驾,肯定会被拘留和罚款,这对于不同国家进行处罚的人来说尤其严重,只是为了更好地惩罚罪犯,减少各国的交通事故。所以,开车不喝酒,既能保护自己的安全,也能保护他人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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