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交警发表致全市机动车驾驶员公开信
近日,昆明交警支队向全市机动车驾驶人发出公开信。呼吁市民珍爱生命,拒绝酒后驾车,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维护交通秩序,预防道路交通事故。
公开信称,醉酒驾驶机动车是危害交通安全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也是重大交通事故的罪魁祸首。“司机一杯酒,亲人两滴泪”是血泪教训的总结。全国每年有37%的道路交通事故发生,都是由酒后驾驶造成的。据统计,2009年1-7月,昆明市共发生酒后驾驶道路交通事故110起,造成31人死亡,141人受伤致残。
为了自己和家人的幸福,为了他人的安全和健康,请珍惜生命,饮酒后拒绝驾车。希望每位驾驶员充分认识到酒驾对自己、对家庭、对社会的严重危害,自觉抵制酒驾行为,切实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提醒和劝阻身边的人,包括家人、亲友、同事和邻居,不要酒后驾车。不要强迫别人(尤其是开车参加活动的人)在聚会或宴会上喝酒。或餐饮娱乐场所,请主动提醒司机不要饮酒。市民发现有人酒后驾驶,请及时制止或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举报。
公开信呼吁广大交通参与者关爱生命,遵守法律法规,安全出行,用实际行动营造全社会关心、重视道路交通安全的良好氛围,共同构建安全、和谐、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据悉,为有效预防和杜绝酒后驾驶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昆明市公安交管部门将于8月15日至10月15日在全市组织开展为期两个月的整治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在整治行动中,公安交管部门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对酒后驾驶实行“四统一”,即所有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驾驶人将被暂扣三个月;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六个月以下暂扣;一年内两次酒后驾驶的,吊销驾驶证,2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如果是营运驾驶员,5年内不得驾驶营运车辆;法律法规规定的任何罚款都将受到严惩。(作者:杨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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