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一方不愿处理怎么办

发布时间:2024-09-03 00:08:01 来源:整理于互联网

1.交通肇事方拒绝处理怎么办?

1.没有人员伤亡:

交通事故的对方不配合的,可以由交通事故的主管交警处理。首先出具交通事故证明,邮寄给肇事方,然后在法院起诉。案件胜诉后,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建议:能协商的,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应当在诉讼时效(一年)内及时提起民事诉讼。

2、人员伤亡:

如果闹事者不愿意赔偿,受害方可以按以下方式处理:

事故车辆和财产的财产保全;

可以要求事故车辆的保险公司支付医药费,一般1万元;

处理完毕,将保险公司和闹事者作为被告告上法庭。

注意:不要轻易了结人身伤害。

2.如果我从对方的交通事故中逃跑了该怎么办?

(1)逃避行为在“安顿”中的表现

交通肇事逃逸行为主要有两种形式。1.发生事故后驾车离开;二是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弃车逃逸。虽然可以“摆平”的交通事故后果并不严重,但这两种逃逸行为在“摆平”事故中也时有发生。通常表现为:

1)当双方对事故事实的认定或如何赔偿发生争议,没有友好协商时,发生口角,于是一方“走开”,驾车离开现场。

2)双方核实相关信息时,当乙方发现甲方车辆无号牌,或饮酒后正在驾驶或无驾驶人驾驶,并提出无法“安顿”需要报警时,甲方感到愧疚和害怕,为逃避法律的严惩,找到了逃跑的机会。

3)事故发生后,乙方称自己受伤。如果医生检查后没有严重问题,就可以“解决”了。当甲方在送乙方去医院的路上或乙方在接受治疗时,甲方不愿意承担乙方的各种经济损失,中途“溜了”。

(2)对方逃跑怎么办?

由于“私事”中的逃逸者一般都与当事人见过面、接触过,当遇到对方逃逸时,当事人应能记住对方车辆和对方的以下特征并及时报警:

1)车辆的型号。如客车、吉普车、旅行车、公共汽车、卡车、小型货车等。

2)车辆的颜色。如红、绿、白、黑、黄等。

3)车辆号牌。包括:颜色(比如公交车是蓝色的,公交车是黄色的)、号码(最好全部记住,如果不能全部记住,也要记住前两个或后两个号码)。

4)车辆的其他主要特征。比如:车身上的图案和文字;是否有负载,负载的名称等。

5)逃亡者本人的主要特征。如:身高、体态(胖瘦)、年龄(年轻、中年、年老或大概多少岁)、外貌(是否有疤痕、纹身、痣等。身体暴露部位)、衣服等。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勘验、检查,应当自调查交通事故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自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证明。

当发生交通事故时,一定会对双方的人身和财产造成一定的损害。然后,交通事故发生后,也要及时报警。然后交警部门会根据事故的实际情况进行责任划分。如果交通事故中存在人员伤亡等情形,交通事故的责任方也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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