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保险理赔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4-09-02 20:30:01 来源:整理于互联网

我们认为有四点需要特别注意,不要随意包揽事故责任,有的车主认为有保险公司赔付,因此将所有的责任全部承担。实际上,保险公司根据车主承担的责任轻重,制定了不同的赔付比例。第二、切忌先修理后报销,一些车主在出险后为了节省时间和麻烦先找修理厂,修完车后再找保险公司报销费用,实际上,车主如果不向保险公司报案,就开始修理车辆,在理赔时如果保险公司认为,修理费用高出定损的费用,差额部分将由车主自己承担。第三、委托修理厂理赔需慎重,一些车主为了方便,发生事故后不与保险公司直接联系,而是将理赔委托给较为熟悉的修理厂,此行风险很大,有的修理厂会让车主走一些歪门邪道以达到赔付目的,而这些歪门邪道如果被保险公司查实,车主不但需要自己承担责任,还会在保险公司留下不良记录。第四、不计免赔范围有限制。即使投保了不计免赔险车主不一定就能获得全额理赔,保险公司为了防范道德风险,会对一些特定的事故定出单独的免赔率,

这些免赔率不属于不计免赔范围,如多次出险超范围行驶和理赔证件不全等保险公司一般会附加免赔率。以上四点如果大家能够注意,将不会出现太大的问题。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章第七十条: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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