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照连坐遏制马路杀手

发布时间:2024-09-02 17:08:01 来源:整理于互联网

对取得驾驶证后一年内发生的驾驶技术交通事故负有责任的人,不仅为你签出合格手续的考试民警会待命,培训你的驾校可能会停学,教你的教练也可能会待命。这是眉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依据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管理相关规定重新建立的四项制度之一。(详见1月12日成都商报)

社会变革必然会触及一些群体的切身利益。眉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为维护交通安全制定的四项制度一经出台,立即引起了公众的关注和热议。我认为这一点也不奇怪。我们过去看到的是电力部门如何约束司机,任何违反规定的人都会受到严惩。然而,交通管制部门故意刁难自己。四大体系的处罚对象是考警和驾校教练,略有不同。不要说是四川第一,恐怕全国都不多见。

对于这一措施,公众的反应是好的,而警察和驾校则担心新手技术差、交通事故多,不应该让考试警察“背黑锅”。且看四项制度是如何规定的:考前告知——如果考试民警、驾校教练、工作人员在培训考试期间乱收费或拿卡打压行为,将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查处;考后回访——在考后回访中,一经查实,相关部门将对考生有不良反应和违规行为的驾校暂停考试业务;定期通报——对各驾校上月参考过程中的违规情况进行通报,减少当月通报驾校各科目考试安排名额;责任检查——对一年内取得驾驶证的交通违法人员,由签署合格手续的考试民警待命。同时交警部门也会联系交通管理部门,要求驾校待命培训教练。仔细研究这四条新规,可以说是相互连贯,缺一不可。事实上,只要严格遵守规定,半生不熟的马路杀手永远不会轻易在路上拿到驾照。奇怪的是,有些驾校与考试警察勾结,只要有利可图,就完全无视培训质量和路考。至于蒙混过关的司机是怎么造成事故,毁掉很多本该幸福的家庭的,都是互相矛盾的。

没有规则,方圆就无法实现,有必要做一些严肃的事情来维护交通安全。我们不能因为新手技术差导致交通事故的原因很多,就忽视或者抵制各种制度。毕竟,只有少数人为此承担责任。今天,当汽车进入普通人的家庭,道路越来越拥挤时,采取责任检查等措施势在必行。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为了遏制马路杀手的泛滥,给考警和驾校下“紧箍咒”,净化交通环境,无疑是大有裨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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