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校莫成“马路杀手”摇篮

发布时间:2024-09-02 15:08:01 来源:整理于互联网

近日,我市交警部门发布了2009年交通事故调查报告,其数据为今后交通执法提供了依据。对此,笔者有几点建议供相关部门参考。

调查显示,汽车、公交车、货车、摩托车三类事故占比较大,其中摩托车事故2092起,公交车事故1019起,货车事故677起。虽然摩托车事故比例大,但与摩托车数量庞大有关。相反,卡车和公共汽车在机动车中所占的比例相对较小,但事故率却如此之高。所以单纯以事故数量来判断摩托车是“马路杀手”是不科学的。另外,大型车辆的杀伤力和摩托车不一样。因此,在交通执法中,应该更多地关注这些大型车辆,以减少事故。同时,摩托车事故死亡人数居高不下,说明摩托车在道路上的力量薄弱,应该给予更多的保护。目前,在市区部分路段(如建设二路、环市二路)实行交通分流是一个很好的措施,包括在发展大道上试行交通分流。这种做法应该推广到所有条件允许的道路,并广泛宣传,让广大驾驶员熟悉这种情况。

调查还发现,驾龄不足一年的驾驶员比例远高于驾龄超过一年的驾驶员,说明驾驶员的培训水平仍有待提高,尤其是应加强实操驾驶培训,提高驾驶员应对突发事件的心理素质。其中,要严格查处驾校教练员、考官的欺诈行为,确保驾驶人具备过硬的驾驶技术,不要让驾校成为“马路杀手”的摇篮。此外,不可忽视的是,驾龄超过6年的驾驶员事故比例仍然较高,说明事故可能与鲁莽驾驶、运气等因素有关,交警应加强这方面的执法力度。

笔者认为类似的调查可以不断改进。比如从报告来看,本次调查没有统计城市地区、城乡结合部和城镇的事故比例、街道和城镇的事故比例、不同路况的事故比例。这些分类排查是必要的,可以有效反映事故的区域分布,使交警在开展宣传执勤工作时更有针对性,提醒驾驶人在相关区域行驶时提高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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