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员盗窃集装箱货物获刑12年

发布时间:2022-01-28 12:18:03 来源:整理于互联网

新华网上海频道记者章雷12月11日报道:10日,记者从上海港公安局政治部获悉,两名主犯一年前结伙盗窃集装箱内价值170多万元的货物,近日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和11年。

2007年11月29日,某公司在上海某码头堆放的等待出口台湾省的集装箱打开海关检查时,发现24箱约400公斤的银靶被盗,价值近200万元。接到报案后,上海警方展开调查,最终抓获了犯罪嫌疑人和钱。

经审讯,两名犯罪嫌疑人说明了作案过程。2007年11月27日中午,24岁的司机和37岁的老乡钱,将一个装有银靶的集装箱从江苏昆山的一家公司运到上海的一个码头。当天下午,两人将集装箱运输到上海郊区的一堆堆场。与事先联系的赃物收集者一起,采取技术措施打开集装箱门,盗走集装箱内24箱银靶。两个人拿到了30万元的赃款,然后逃跑了。随后,吴某供述,2007年11月16日、9月28日,钱某、李某采取相同措施,盗窃集装箱内价值7万余元的3吨布料、价值10万余元的101箱棉纱,并获得赃款4.7万元。

据报道,这起案件的六名嫌疑人受到了法律的严惩。主犯吴某被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万元。钱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7万元。(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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