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扣分标准是什么
1.机动车的扣除标准是什么?
扣1分:
1.不携带驾驶证或者驾驶证的;
2.驾驶无有效检验标志的机动车的;
3.驾驶未按规定设置保险标志的机动车的;
4.违反灯和危险警告手电筒的使用规定。
扣2分:
1、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驾驶机动车未系安全带的;
2.通过灯光控制的路口时,按照行驶方向驶入导向车道;
3、营运客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到20%的;
4.开车时打电话或接电话;
5.前方机动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
扣3分:
1.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未按规定减速、停车或者避让行人的;
2.不按照禁止标志指示的;
3.转弯机动车不要让直行车辆和行人先行;4.逆向行驶的右转机动车未让左转机动车先行的;
5、在高速或城市快速路不按规定道路行驶的;
6.执行紧急任务的特种车辆,不得按要求驶离;
7.在城市道路上不超车或者逆向行驶的。
交通法规新扣除标准:
扣6分:
1.暂扣机动车驾驶证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2.城市快速路、快速路遇交通拥堵,占用应急车道;
3.未按规定避让校车的;
4.闯红灯。
扣12分:
1.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隔离带掉头;
2.机动车超过规定时速50%的;
3.醉酒驾驶满6个月的,处以2000元以下罚款;醉酒后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能再次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
4.交通事故后逃逸不构成犯罪;
5.不悬挂或者伪造、变造、不按规定安装号牌、故意遮挡号牌等违法行为。
二、司法解释
12个月为一年,自首次领取机动车驾驶证之日起计算。
1.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计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首次领取机动车驾驶证之日起计算,以此类推。驾驶证的清零时间为驾驶证上的发证日期,系统每年在发证日期自动清零。从驾驶证“首证日”开始,一年为一个记分周期,以此类推。
2.如果驾驶证第一次领证日期为2010年5月X日,那么驾驶证记分期间为:2010年5月X日0时至2011年5月X日24时。
3.违规记分如果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录的分数低于12分,记分系统将从下一个记分周期起自动清除上一个记分周期(缴纳罚款后)记录的分数;
4.如果已经考了12分,需要到驾驶证核发地的车辆管理所,或者违法行为实施地的车辆管理所,参加学习,考科目1(一个记分周期内两次考12分的附加驾驶科目第三次后测),然后就可以清分了。否则,你的驾照不能正常使用。
驾驶机动车时,驾驶人应当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如违反相关规定,交警部门将按扣分标准扣分。需要注意的是,一个周期内,也就是一年之内,司机的总分只有12分。扣满后,司机需要重新学习相关规定。此外,如果涉及罚款,他应该及时向事故处理部门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