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依法叫停驾考合一

发布时间:2024-09-02 06:12:01 来源:整理于互联网

湖南依法停止驾考。不用驾校就可以直接考驾照。

在中国的许多省份,如果公民想要获得驾照,他们必须首先去驾校接受培训。这种与驾校捆绑的驾照模式,叫做驾考一体化。近日,湖南省通过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依法停止集成驾考系统,正在研究公民无需驾校直接从公安交警部门取得驾驶证的“直接考试模式”实施办法。

这将打破驾考一体化的坚冰,赋予公民选择权。专家预计这种做法将在全国范围内得到推广。

课堂师生挑战繁文缛节。

去年12月7日,湖南湘潭大学发来一封普通挂号信。其通讯地址为湖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这封只有几页纸的信的使命是挑战一个系统。

这封信是湘潭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欧爱民和该校14名研究生发出的。欧爱民和他的学生在课堂上讨论中国规范性文件的审查时,提出了“实践演练”的想法。师生们立即瞄准了湖南省公安厅、交通厅联合制定的《湖南省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管理暂行规定》,并于2007年4月1日起施行。《暂行规定》第二条明确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只受理经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审核的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的申请手续”,这意味着公民想要取得驾驶证,必须先到驾校进行培训,这种绑定模式被称为驾考一体化。目前这种绑定模式叫做驾考一体化。正是从这句话中,湘潭大学法学院的师生们发现了涉嫌违法的事实。

欧爱民说,这个暂行规定违反了两点。第一,违反上级法律。公安部91号令只规定了公民申请健康和年龄两个条件,并没有要求驾校。二是违反了行政许可法,增加了法律不具备的许可条件。此外,行政许可法还规定,政府不能强制培训。根据这两点,师生提出合法性审查申请。

回复权威法制办取消驾考一体化。

今年1月8日,湖南省法制办给湘潭大学法学院师生发来回复,表示此事涉及上级法律问题,已请示国务院,待国务院答复后再处理。4月14日,欧爱民和14名研究生终于等来了湖南省法制办的批复。在这份答复中,采纳了教师和学生的意见。首先,这份文件是临时规定,有效期只有两年。2007年4月1日实施,2009年4月1日到期。二是存在违法问题,不符合上级法律规定。因此,湖南省法制办致函湖南省公安厅、交通厅,要求停止执行《湖南省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管理暂行规定》,意味着公民可以直接申请驾驶证。

此次审查的具体过程在湖南省法制办致湖南省公安厅、交通厅的函中披露。国务院法制办接到湖南省法制办的特别要求后,征求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公安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部等部门的意见,最终作出答复:公安交警不接受未经机动车驾驶组织培训的人员报考没有依据。据此,湖南省法制办向湘潭大学法学院师生作出答复,要求公安部门、交通厅停止执行暂行规定,并于5月10日前书面报告有关情况。

湖南省法制办备案审查室殷主任在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这件事很常见,我们纠正规范性文件存在的问题也很常见”。

专家建议和直接审查需要制度创新。

湘潭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欧爱民认为,取消驾考一体化制度,实行直接考试,可能会带来问题。如果政府不进行制度创新,取消驾考一体化的效果不会很大,要么允许公民非法学习驾驶,要么变相强制公民进入驾校。他说,打破一个制度容易,关键在于站得住脚,关键在于建立新的制度。

关于如何保障公民的选择权,驾培行业如何适应直接驾考的新形势,欧爱民建议:一是允许个人培训师,可以和驾校脱钩;二是设置学习驾驶的公共场所,让参加直接驾驶考试的考生可以在场所合法学习驾驶;第三,打破学车收费制度,让考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支付学车费用,打破几千的固定收费。据央视报道

停止驾考一体化只是第一步。近日,湖南省叫停了非法“一体化驾考”制度。

在中国的许多省份,如果公民想要获得驾照,他们必须首先去驾校接受培训。这种与驾校捆绑的驾照模式,被称为“驾考合一”。取消“一体化驾考”制度,赋予公民选择权,是法律制度的进步。不过,在为这一进展欢呼的同时,我们也应该反思一下,为什么“驾考合一”制度实施多年,在很多省市都畅通无阻。

“驾考一体化”制度背后,有利的“手”在推。有的驾校没有与交警或交通部门脱钩,有的即使脱钩也与交警和交通部门密切相关。在高额利润的驱动下,相关部门通过增设行政许可等手段剥夺了公民选择驾驶技能的权利,从而形成了对驾考培训的垄断。

“驾考合一”制度的背后,是红头文件。湖南省公安厅、交通厅联合制定的《湖南省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考试管理暂行规定》要求,想要考驾照的公民只能报考驾校。湘潭大学法学院师生发现违法现象,经国务院法制办等部门确认。这份红头文件违法,湖南省公安厅、交通厅被要求停止执行。

“考驾合一”的制度充分说明,红头文件并不总是正确的。一些红头文件公然违反现行法律,代表的不是公众利益,而是部门利益,甚至是行政长官的意愿。虽然中央多次要求坚决废止不符合国家法律的红头文件,但非法红头文件并没有消失。如果任由这种“霸气文件”泛滥,“霸王条款”横行,不仅会挑战法律的权威,还会削弱政府部门的威信。

当然,“驾考一体化”系统的暂停只是第一步。保障公民的直接审查权还有很多后续工作要做。记得几年前,深圳有这样一个案例:市民乔斌在一起针对深圳市公安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的诉讼中胜诉,成为第一个没有经过驾校就以“辍学”为名申请驾驶证的人。但是考试的时候车管所说可以提供考试场地,但是没有考试车。根据公安部相关规定,试验车辆必须是改装的专用车辆。正常情况下考试车辆由驾校提供,乔斌因为没有去过驾校,所以没有考试专用车辆。无法借用测试车,乔斌只好买了一辆二手车,改装后勉强达到测试车的标准。

由此可见,针对取消“驾考合一”制度,实行直接测试可能带来的问题,如果相关部门不及时改变现有的程序和方式,为驾驶人提供便利,不进行制度创新,提高服务意识,公民的选择自由仍然难以得到保障和顺利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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