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类办理机动车报废的条件及须知攻略

发布时间:2024-09-01 22:24:01 来源:整理于互联网

报废机动车的条件和说明?

步骤/方法

1.被盗机动车辆

1.对于能够在线查询被盗、被抢信息并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被盗、被抢机动车,车主可凭机动车所有人申请和县级公安机关或派出所出具的证明注销登记;

2.对于未在网上查找到被盗、被抢信息且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且未结案的被盗、被抢机动车,经机动车所有人申请,并持县级公安机关或案件发生地派出所出具的报案证明,车主可以注销登记。

2.自行解体销售的摩托车对于已经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通过自行解体作为废金属销售的摩托车,可以使用机动车所有人的申请和相关书面说明进行注销登记。

3.赠与或者倒卖后未转让的机动车

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摩托车赠送或倒卖给他人后,如未办理过户登记,找不到受让方或销售方,经车主申请并取得车主相关书面说明,可予以注销。

4.丢失的摩托车

对于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丢失摩托车,可凭车主申请及相关书面说明办理注销登记。

5.执法机构扣押和销毁的机动车辆

对已被执法机关没收、销毁的机动车,可凭原机动车所有人的申请、执法机关出具的没收文书(或清单)和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的机动车拆解销毁清单办理注销登记。

6.被执法机关扣留不愿意收回的机动车。

被执法机关扣留、不愿由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所有人收缴的摩托车,经机动车所有人申请,作出相关书面说明,并出具执法机关扣留文件,可以注销登记。

7.公示期满未注销的机动车

交管部门将对符合国家强制报废标准且未按规定办理注销登记的机动车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未完成注销登记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将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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