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科目一考试流程

发布时间:2024-09-01 19:02:01 来源:整理于互联网
科目一的考试流程是怎样的?以福州为例,我整理了福州一科的考试流程,希望对各位同学有所帮助!福州市科目一考试流程1.考试前,驾校所有领导要统一一楼队伍,走四楼候车室,考生要悬挂胸卡。考生须提前到达黄山考场,从领队处领取准考证

科目一的考试流程是怎样的?以福州为例,我整理了福州一科的考试流程,希望对各位同学有所帮助!

福州市科目一考试流程

1.考试前,驾校所有领导要统一一楼队伍,走四楼候车室,考生要悬挂胸卡。考生须提前到达黄山考场,从领队处领取准考证和胸卡,并对迟到或缺考负责。

2.考生不得在等候区吸烟、吃零食或接听、拨打手机。如果您需要打电话,请在等候区外拨打。等候区应该安静,不要大声说话。

入场时间:第一局7: 30 ~ 8: 10,第二局8: 30 ~ 8: 50,第三局9: 20 ~ 9: 40。

福州学科1考场1学科。所有考生的手机在考场都是关着的,一旦发现手机关机,就以作弊论处。

2.考生所有与考试相关的复习资料和书籍不得带入考场。任何带进考场的书,无论是否阅读,都将被视为作弊。考生可将书本放在五楼考场入口处的蓝色塑料盒内,考试结束后在出口处领取。

3.考生入场前应手拿准考证和一张身份证,照片面朝上,以便考官核对身份。

4.考生进入会场后,一直往前走,服从考官的安排,按照考官安排的位置做。考生做完之后,就可以开始操作电脑参加考试,按下右手食指确认自己的信息,然后开始考试。考生应在整个考试过程中独立操作。

5.考生回答问题后,点击交上键。交卷后,电脑会立即给它们打分。包括90分在内的90分以上的学生通过考试。他们不需要操作电脑,更不用举手,自己离开考场,也不需要领取成绩单。学校将带领团队统一收集成绩单。分数低于89分的人考试不及格。请坐在座位上等待10秒,电脑会自动回到原来的界面。考生可以根据指纹重考。两次考试都不及格的考生应从出口退出考场。考场入口处有“入口”标志,出口处有“出口”标志,中间过道三面有“出口”标志,标明出口方向。考生离场时请注意观察。工作人员会把书从“入口”移到“出口”。候选人应该去出口拿回他们的书。

6.考生不得在考场内吸烟或吃零食,尤其是吃口香糖的考生。进入会场前,请将口香糖吐入侯考区垃圾桶。

7.考生在驾校采集指纹时要用手指按压指纹。如果他们忘记了,请用右手食指。按失败的指纹点击确定,然后再次按,直到学生信息出来。您可以开始考试并无限次按下指纹。不,指纹。需要考官授权才能参加考试的考生,应在考试结束后再次回到驾校采集指纹。

以上是关于福州市一科考试过程的相关介绍,希望能给大家带来一些帮助。

一,二手车过户手续

1 原车主:身份证及复印件或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行驶本原件和复印件、原始购车发票或上次过户发票及复印件、购置税完税证明、如果是单位需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及公章。

2 新车主:身份证及复印件三张或者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表、如果是单位需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及公章、如果是外地需要有效期内的暂住证。

法律依据:

《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

第十七条二手车卖方应当向买方提供车辆的使用、修理、事故、检验以及是否办理抵押登记、交纳税费、报废期等真实情况和信息。买方购买的车辆如因卖方隐瞒和欺诈不能办理转移登记,卖方应当无条件接受退车,并退还购车款等费用。

第二十二条二手车交易完成后,卖方应当及时向买方交付车辆、号牌及车辆法定证明、凭证。车辆法定证明、凭证主要包括:

一《机动车登记证书》;

二《机动车行驶证》;

三有效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

四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

五养路费缴付凭证;

六车船使用税缴付凭证;

七车辆保险单。

《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十八条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自机动车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转移登记。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转移登记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第十九条 申请转移登记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

(三)机动车登记证书;

(四)机动车行驶证;

(五)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

(六)属于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现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的,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号牌、行驶证,确定新的机动车号牌号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转移事项,重新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现机动车所有人住所不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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