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位代表委员建议增设“醉酒驾车肇事罪”

发布时间:2024-09-01 15:12:01 来源:整理于互联网

南京市交通管理新规被删除终身禁止驾驶。引发了激烈的争论

杭州胡斌、成都孙伟铭、南京张明宝以血案将酒驾推上全国舆论的风口浪尖。记者了解到,在这个国家两次会议。其实很多代表都写了自己的议案或者提案,要求加大对酒驾的处罚力度,很多提案也是异口同声地提出来的,国家要加醉驾肇事罪&现状;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科学院院士荣家玉甚至提出,像张明宝这样的醉驾者,应该终身禁驾。

现行法律对酒后驾车的处罚过轻。

与世界其他国家相比,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醉酒驾驶的处罚明显较轻,未能有效震慑醉酒驾驶人。全国人大代表、南通大学医学院副院长刘璠向本次大会提交了《关于适当修改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的议案》。刘璠建议加大对酒后驾驶机动车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酒驾是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违法行为,所以世界各国都对酒驾课重罚。

全国政协委员、孙伟铭案二审辩护律师石杰也表示,我国现行立法对酒驾的处罚过轻。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一般酒驾的处罚只是暂扣驾驶证一至三个月。醉酒驾驶的,只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暂扣驾驶证。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不构成犯罪。石杰认为,立法的缺陷和不足必然导致执法和司法的乏力。

酒后驾车应该终身禁止。

上个月,南京市颁布了《南京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对该条例进行了数次修改,删除了法案中原本的终身禁止酒驾条款,也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各种讨论。对此,南京市相关部门解释称,原草案规定醉酒后发生交通事故,最初给予终生禁驾,但在全国人大立法审议时,他们认为,一是可能与上级法律存在一些不一致的地方,二是全国也在研究修订酒驾相关法律,这次在草案中将其删除,避免以后国家法律与地方法规不一致。

在CPPCC的小组讨论中,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科学院南京地质古生物研究所国家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主任荣家玉告诉记者,既然南京不能做主,那么国家就应该立法禁止终生酒驾。关闭几天就够了吗?这只能让个别无视别人生命的人更加不计后果。如果你让他酒后开车,就没有社会公平正义。嘉鱼兴奋地说。

应增设醉驾罪

荣佳宇建议国家立法增设醉驾肇事罪,严格区分承认事故者和肇事逃逸者,并建议增设醉驾肇事逃逸罪。

委员石杰也认为,现有的立法对酒驾事故行为没有对应的具体罪名,他也建议加刑法。危险驾驶罪,将酒驾、醉驾、毒驾、飙车等行为全部包括在内;另一方面,针对醉酒、吸毒、超速等高度危险驾驶行为。,造成严重后果,改善交通事故罪量刑幅度,以刑罚与犯罪行为的危害性相适应。

全国人大代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长徐智慧律师也发出了同样的声音。徐智慧建议说:应当加入我国刑法。饮酒、醉酒驾驶机动车罪;,以改善酒驾非法成本。公职人员因酒后驾车应被开除公职。

同样关注酒驾给社会带来严重危害的还有通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江苏大福豪啤酒董事长、通州人民医院院长易信NPC副主任,他在向大会的提案中直接提出了以下建议:公职人员酒后驾车必须失去公职!

易信代表在阅读了大量数据后发现,我国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和死亡率已经连续几年位居世界第一。人在车前是脆弱的。从公共资源的利用来看,汽车对道路的占用已经达到了明显的不公平,而这种不公平并没有因为其对道路的强烈占用而使其驾驶员遵守规则和纪律,尊重生命。因此,交通法规应明确人车可以同时通行或交叉的区域,坚持行人优先通行。他还建议,在学校等公共场所,不管有没有红绿灯,机动车都必须自动停在指示牌前,然后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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