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无证驾驶摩托车罚金哪里交

发布时间:2024-09-01 10:00:01 来源:整理于互联网

1.当事人无证驾驶摩托车罚款在哪里缴纳?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对行人、乘客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收缴。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开具的罚款收据;当事人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开具的罚款收据的,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第一百零九条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处以罚款金额3%的罚款;

(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39号第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RNRNRNN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一)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梅尼埃病、眩晕、癔症、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影响肢体运动的神经系统疾病以及其他妨碍安全驾驶的疾病;(二)三年内吸食、注射毒品的,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不满三年的,或者长期沉迷于依赖性精神药品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

(四)饮酒后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构成犯罪的;

(五)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或者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机动车驾驶证被依法吊销未满五年的;

(六)醉酒驾驶机动车,被依法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不满十年的;

(七)因其他情形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二年的;

(八)驾驶证被依法吊销未满三年的;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驾驶无机动车驾驶证的机动车,有第一款第五项至第七项行为之一的,在规定期限内不得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第二十六条车管所对申请人的申请条件、提交材料、申报事项有疑问的,可以进行实质调查核实。调查期间,应当询问申请人并制作询问笔录,由证件、凭证的发放机关核实。经调查,申请人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不予办理;有违法行为的,依法予以处理。

无证驾驶问题的解决是肯定的,但需要积极落实相关规定。但需要根据相关环节分析实际问题。我们需要缴纳的肯定是我们需要缴纳的,但是如果我们的违法行为不能得到有效的认定,那么我们缴纳罚款的前提就会消失,我们需要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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